第四百四十二章:以彼之道、还施彼身(2/4)

苗彦礼急的都快哭了:“大人,他们是诬陷、是耍赖,这玉镯学生当日案发时就恐他们抵赖便一直保管着,从始至终都没敢离开视线,怎么会不是当日那摔碎的原物呢。”

“你始终带在身上,这事只有你知、天知地知,岂能算是证据。”

邹应龙冷着脸说道:“你没有人证而原告有,你这物证又不具资格,因此本官只能按事实来办。”

言罢,邹应龙严肃正色道:“判定被告赔偿原告一百两白银。”

判决一出,苗彦礼面如灰土,沉默许久后才开口。

“是,学生服从判决,但学生只是来南京读书,身上并无那么多银两,请大人准学生去往苏州家中取钱。”

“今天就要赔,当场就要赔。”

邹应龙冷脸道:“若是没钱,就先用家宅来抵,你在南京可有住处?”

“有。”

“来人。”邹应龙唤来一名衙差:“去往被告家中取房契来。”

“是。”

时间过去两刻钟,那衙差匆匆赶回,将房契恭敬递上。

邹应龙看了一眼,吩咐堂内文书言道:“拟一份房契抵押契书,被告若十日内不能偿还原告一百两,则此房宅归原告所有。”

“是。”

契书拟好,邹应龙命二人签名画押。

随着两人纷纷签字画押后,邹应龙便起身。

“退堂。”

众人施礼作别,那苗彦礼更是双目无神的踉蹡离开。

“难道就连天子脚下都无王法可言吗?”

“放肆!”

一名衙役听到立马上前呵斥:“好大的胆子敢非议朝廷,放在几年前就冲这句话,便可杖刑二十。”

苗彦礼还欲还嘴,被自己的讼师张冲拖走。

两人离开衙门,苗彦礼止不住心伤坐地垂泪。

“现在房子也抵押给他人,我已无家可归,若是讼师信得过学生便在南京等候些日子,我这便回苏州老家取银子来,给付您的费用。”

“不用了,苗公子,这官司咱们可没输。”

“啊?”

张冲使了个眼色,带着苗彦礼来到一旁小巷内,然后取出一纸条。

“这是刚才那衙差偷偷塞给在下的,苗公子,您家那宅子里可是有一个汉时的马踏飞燕呐,价值连城。”

“可是我家没有啊。”苗彦礼眨眨眼。

“怎么没有,您再仔细想想。”

苗彦礼痴住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对对对,我家那宅子里有一汉时的马踏飞燕,青铜所制,品相良好,价值连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