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穿越中世纪022(3/5)

但路易莎记得,他和自己的堂兄是姻亲,三年前就将自己的姊妹嫁给了路易莎的堂兄。今年那位堂兄已经有婚生子出生了,显然这样的‘生育力’让布鲁多的某些人有了别的念头。

如果布鲁多不是‘长子女继承’(是男性优先的长子女继承制,而不是绝对长子女继承制),而是更为常见的‘长子继承’,又或者‘男性同源长子女继承制’。布鲁多伯爵的爵位,以及爵位附带的一切,就极有可能归路易莎这位堂兄了。

这算是一种挑衅吧,想要以这种方式鼓动巴尔扎克伯爵修改领地内的法律——这种事在此时还不常见,偶尔存在也是王室推动的。相比起普通的贵族,王室贵族显然权力更大,为了私心能够反过来改变规则。

但事在人为么...这就是有些人的想法。

只不过这些人也不想想,修改继承法的王室大多都是为了让自己的女儿也有继承权...男性继承权天然优先,如果是为了让儿子继承,根本用不到修改法律。只有不给女儿继承,就只能便宜‘外人’了,大家才有动力去大动干戈。

当然,偶尔大家也会为了让私生子继承忙前忙后...只不过要让私生子继承爵位的话,事情就更复杂了,操作手法根本没法拿到台面上说——更早的时候先不说,至少到了现在,私生子本身是肯定没有继承权的。

实际上的私生子继承,那都是造成了既成事实,大家只能默认的。

某种意义上来说,上位成功的私生子也没有一个是‘合法’的。只不过不合法,不影响其‘存在’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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