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送审和辟谣(4/5)

刚才检查版权证明的女同事走过来。

她看了沈威一眼,又好奇道:“不过我根据材料上的版权公司号码打过去,电话归属地是澳洲,不是美利坚。”

“因为这部电影在澳洲发行过,我们是从当地购买的分发版权,便宜过直接购买美利坚制片方的版权。”

沈威当然不会说自己没有美利坚的朋友陪着演戏。

能找到澳洲的号码,还是因为一个同学在那边工作,被翟远用一千块收买假扮澳洲发行公司。

他面不改色的胡扯一通,又笑着对两位审片员说道:“我过几日还要代表老板飞去澳洲谈其他合作,两位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到时候可以跟我一起过去实地考察,不过机票住宿可能需要你们自费。”

……

“挑!我当时腿都在震,真怕他们同意跟我去澳洲考察。”

回到屋邨三楼录像厅,沈威跟翟远碰面以后,仍有点心有余悸的说道。

“一张飞澳洲的机票几千块,你什么时候见过港府的公务员,肯做这种大公无私的事?”

翟远头也不抬,仔细端详着手里的放映许可,纸张上还带着油墨的味道。

“阿远,你这样搞,如果美利坚的公司找上门怎么办?”

梁志超不无担心地问道。

翟远和沈威都没有回答,因为这个问题有点蠢。

八十年代的资讯业务才开始发展,打跨国官司,还是地球另一端的美利坚,开什么国际玩笑!

“接下来就等珍妮弗的新闻发酵,以及李忠强把配好音的录像带交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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