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富国之法(4/5)

“王安石变法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经济方面,军事方面,用人方面,主播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经济方面的变法有六点,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

“青苗法:当时北宋民间借贷利息很高,青苗法抑制了高利贷盛行,在灾荒年间或青黄不接时由朝廷出资低息借贷给农民,缓解了农民的燃眉之急。”

“免役法:变法之前服差役是按户轮流,变法之后由朝廷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或是官僚地主交纳一定数量的钱就可以免差役。”

“方田均税法: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分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该法颁布后严厉打击了豪强地主隐匿财产偷税漏税的行为,另外也缓解了部分地区地贫而税重的情况。”

“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官府低息贷款。”

“市易法: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该法打破了大商人对市场的垄断,为维护物价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均输法:要求负责采买各地物产将产品运回都城的发运使,要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如此既可以节约朝廷开支成本,又可以防止大商人从中哄抬物价。”

王安石脸色颇为得意,这些富国之法是他根据大宋目前的困境提出来的,只要全力贯彻落实,必然可以让大宋富裕,使国库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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