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名圣邓析(2/5)

“邓析不仅口才绝,而且还很博学。”

李悝:子产和邓析对律法的发展有重要贡献。

春秋中后期,礼乐崩坏。

礼制明显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法治开始被引入到国家的实际治理中。

当时郑国子产铸刑于鼎,是为了方便民众掌握法律,以免自己在做事的过程中违反法律。

但是铸在鼎上的更多是具体的刑法规则,而没有具体的刑法解释。

这就让刑法具有不确定性,中间就有了可操作的空间。

另外还有很多方面没有具体的刑法规则,这也让人有了可乘之机。

子产作为郑国的执政大臣,出台法律之后就将更多的心思放在国家的其他方面,所以就给了邓析机会。

有一次,一个郑人的家人被告了。

于是就前往查询看自己的家人是否犯了罪,但是到了地方又搞不清楚。

恰好邓析在此,邓析听完他的讲述就告诉他,他的家人没有罪。

不过这个郑人不是很相信,邓析就告诉他自己可以帮他将官司打到底,不过要交钱。

最后郑人交了一件衣服,邓析利用他的诡辩论帮助他将官司打赢。

邓析打赢之后,郑国人逐渐知道了有这么一个人专门帮人打官司,而且胜算非常高。

于是郑人遇到官司纷纷找邓析,让邓析着实富了起来。

不过邓析这么一搞,就破坏了子产铸刑于鼎的初衷。

毕竟邓析帮人打官司是要收钱的,那么就是谁给的钱多谁就更有可能胜出。

当时的首席大臣就想杀掉邓析,不过被子产劝阻了。

因为子产看得更远,子产知道刑法确实简陋有漏洞。

现在有人利用其中的漏洞,正好也可以节省时间直接将漏洞修补了。

“深谙郑国法律制度之后,便开始大显身手,帮助平民百姓打官司。”

“并且打的每场官司都能打赢,深受百姓爱戴,成为一个著名的讼师。”

“并且邓析学孔子一样,开创私人讲学之风。”

“但与之不同的是邓析教授的法律知识,传授他所理解的法律知识。”

“这样法律的萌芽在邓析那个时代出现了,因此很多人认为律师的祖师爷就是邓析并非无道理。”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句话并非无道理。”

“邓析的一系列举动在民间声名鹊起,传到统治阶级和贵族耳里。”

“他们便按奈不住,因为他们就像一个守财奴。”

“怀里揣着很多的钱,却要时刻提防别人偷他们的钱一样。”

“在他们眼里,邓析便是那个会偷他们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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