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 编号070-表白对象(13)(2/4)

“……你、你们……”

“马女士,告诉我们真相吧。这之后,您可以选择投案自,争取从轻处理。”

“我什么都没做!我只是帮人介绍对象,怎么了?这还犯法啊?”

“这点会由公检法的专业人士来做判断。不过,从道德和舆论来,我想您之后的生活会很不好过。受害人的家属找不到其他人,只能对您泄怒气和仇恨了吧。”

“对了,提醒你一下,我们刚得到的消息,侯嘉宁的父母都在十多年前就移民海外了,资产过亿。侯嘉宁在回国前,在国外遭到过绑架,这也是她回国的主要原因。那位绑匪被逮捕之后,只判了八年有期徒刑,但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死在监狱内的斗殴了。”

“……”

“有钱能使鬼推磨,马女士,这话您应该听过?而且作为移民,他们就是在国内犯法,有些时候也能逃脱审判。对付您这样的人,他们只需要撒出钱就行了。就像您的,如果只是做点慈善事业的话,应该也不犯法吧?”

“……不……你们……呼……不可能,不会,他们肯定要……”

“他们是指您背后的人吗?”

“……”

“马女士,您可以考虑一下,得罪哪一方,您更有几率活下来。我们的建议是和警方合作,联络侯姐的父母,争取获得一定程度的保护。警方要能打掉您背后的犯罪团伙,您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

“您考虑得如何,马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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