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穿到书里了(2/2)

抛开女性尊严不谈,这也是一部讽刺武林正派的反笔小说,魔云宫久居深山,远离人间烟火,却无端端被扣上“邪魔歪道”的大帽子,武林正道为了一己私欲举着“为民除害”的大旗,行的却是杀人放火之事,实在叫人反胃。

如此鲜明的对比之下,读者们更加喜爱这个嫉恶如仇的女主洛云疏了,前期看到她受苦受难会心疼,后期看到她大仇得报会心生痛快……

总的来说,没有洛云疏,《魔云宫》这本书根本就火不起来。

眼看《魔云剑》这本小说就要被影视化了,身为作者的乐奕自然是开心得找不到北了,然而,她兴奋的小火苗刚刚燃起就被一个回绝给扑灭了。

那是一封很官方的电子邮件。

——乐奕小姐您好,由于您笔下的女主是个心狠手辣,作恶多端的江湖魔枭,若是影视化必定会给广大观众带来反面影响,还请重新修改再商议版权事宜……

这…这怎么改?

说真的,当时的乐奕非常心痛,在她看来,洛云疏这一角色已经被她写活了,再修改的话就不是原来的洛云疏了,难道要把洛云疏改成以德报怨的柔弱白莲花女主吗?

就算被人灭了自己的门派,就算被人害得家破人亡,就算被人逼出宝剑,她不仅不能报仇,反而还要笑脸相迎,用善良去附和那些武林正道吗?

别搞笑了好吗?要是这样改的话,那跟洛云疏死了有什么区别呢?

最终,乐奕还是没有改变洛云疏的人设,复仇路线也没有变更,她没有改变任何剧情,只是在最后的结尾续写了几章,剧情一个大反转,将洛云疏写成了反派大魔头,男主反水把洛云疏杀了,女配也成功当上了女主,反派死后,女主跟男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全文完。

当然,魔云剑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洛云疏死了那就更不可能再出现了。

虽然书名叫做《魔云剑》,但魔云剑从来没有出现过,却能将整个江湖搅得一片腥风血雨,可见它的杀伤力有多强大,毁灭性有多可怕。

把最爱的洛云疏写死了,说不心痛是假的,乐奕的心里就跟死了女儿一样的悲痛难过,但是她别无选择,因为她还欠了一大笔房贷,如果能把《魔云剑》的版权卖掉,那她就不用花二十年的时间去还这个房贷了。

乐奕将写好的后续几章文本给影视公司通过邮件发了过去,然后就躺在床上睡着了,连续十来天不眠不休的续文,身体早就累得承受不住,乐奕刚一沾床就立马睡着了。

等乐奕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成了一个被困在襁褓里的小婴儿,被人遗弃在一座古老破旧的大门外的青石阶上。

刚开始乐奕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也就没有在意,她淡定地阖上眸子继续睡觉,只是,她刚闭上眼,那凌冽的寒风像冰刀般一阵一阵地招呼过来,把乐奕冻得直打哆嗦。

虽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一觉醒来就变成了婴儿,但是乐奕不得不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接受了就得去面对,但乐奕心底还是难受和害怕,然后她就用嚎啕大哭去面对,这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不一会儿,阵阵哭啼声把那扇大石门吵得敞开了,然后,乐奕就被一位慈眉善目的道姑抱了起来,走进了大门里。

这里就是绝情山庄,救了乐奕的人就是她的师父,别人都叫她离情师太,她虽然一身道袍,但却不是传统的道姑,只是喜欢清修的女侠士而已。

离情师太也是绝情山庄的掌门人,门下的弟子都是清一色的女子,说是一帮女道士也不为过了,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绝情山庄只是一个隐世的门派而已,所谓绝情,是对世俗纷争的厌倦,离情师太并不想参与江湖中的是是非非,明哲保身才是正道。

偶尔帮助一下附近的老百姓,也总好过与武林正道同流合污吧,跟那帮江湖草莽一起持刀杀人,还不如做一些能帮得到百姓的事情来得有意义。

离情师太就是这么教导她们的,对了,离情师太还给乐奕取了个道号叫做冷情。

说实话,乐奕并不钟意这个称呼,幸好除了已经故去的前任掌门之外,没人会这样叫她,师父会叫她“乖徒儿”,师妹们都会恭恭敬敬地喊她一声大师姐。

“大师姐!”

乐奕愈渐飘远的思绪终于被一声呼喊拉了回来,她将望向天空的目光收了回来,注视着屁颠屁颠地奔跑过来的小女孩,她连忙收起了盘膝而坐的姿势,站了起来。

来人气喘吁吁地站在乐奕的面前,在乐奕的注视下,含羞带怯地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大师姐,师父叫你过去。”

乐奕看着对方红扑扑的小脸蛋,应该是跑得太急被风刮的,想不到这个小师妹这么可爱,乐奕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轻笑道:“嗯,谢谢无悔小师妹。”

说完便足尖一点,潇洒如风地飞身离去,一会儿便消失了踪迹,只留下脸红得更厉害的小师妹望着她绝尘而去的飘逸背影,久久不能回神。

天呐,大师姐居然这么温柔地抚摸她,而且,大师姐还对她笑了!

在所有绝情山庄的弟子眼里,冷情大师姐那可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岭之花,是那么的高不可攀,可望不可即的存在,没想到,一向不苟言笑的大师姐,居然对她笑了。

还笑得这般温柔,感觉要停止心跳了!

呆愣了许久,小师妹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对着乐奕消失的方向大喊一声:“大师姐,我不是无悔师妹,我是无忧呀!”

然而,回答她的只有呼呼作响的风声,乐奕整个人早就不见了踪影,小师妹只好崇拜地冒着星星眼悠悠长叹:“不愧是大师姐,好俊的轻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