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2)

“……只属于我。”

他膝盖抬起,插进余逸飞两腿之间。

刘海隐约遮挡住了眼眸,短辫随之垂下。

“这样不行?”

音量压得极低。

在这盛着月光的夜色之中,隐忍着极大的情绪波动。

链条纠缠在了一起。

第七十三章

余逸飞不觉松开紧握链条的手,身子往后倒去。

黎初凑得太近了,膝盖又抵住他两条腿,只要一动就会碰上某不可说的部位。

所以,他只能僵硬着身子,尽力拉开距离。

大脑开始混乱。

为什么黎初要对他说这种话?又为什么今天只特地叫了他一个人?

就是为了跟他做这种“利益交换”?

没有听见回应。

但从身前人的表现来看,黎初已大致猜出几分意思。

他眼帘垂下,眸色变得愈沉。

可他依然没有放开人,反而另一只手压住余逸飞肩膀。秋千吱呀一声,开始轻微摇晃。

他几乎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了眼前人身上。

“我说过了,你不必喜欢我。”

他低声道。

“你不是想成为偶像?只要跟我在一起,我保证能让你成为独一无二的巨星。”

余逸飞被迫抬起下巴,望进对方那双金色的眼眸。

“这样对你是最有利的。”

“你明白吗。”

“大狗狗。”

.

黎初小时候,家里曾养过一只大狗。

因为父母工作太忙,没工夫陪他,便买来一只白毛犬逗乐。

刚开始的时候他并不太喜欢。

觉得小狗掉毛,又太闹腾,还会在家里到处捣乱。

但自从帮他吠走那群嘲笑他长相Omega的同学后,他对它有了改观。

这只狗除了跑得快吃得多外,还是有其他优点的。

小狗长很快,逐渐变成了大狗。身形变大的同时,性格也愈加乖顺。

让坐下坐下,让伸手伸手。每天傻呵呵直乐,看见主人后直摇尾巴、绕着腿转。

当发现他心情不好,就会过来默默蹲坐在他身边,用舌头舔他手背。

黎初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而随着他长大,同学们之间的嘲笑转变为阿谀奉承时,大狗也终于变成老狗。

然后死了。

寿终归寝。从他五岁到十五岁,陪伴了他整整十年。

亲手掩埋大狗的尸体。那份心情,黎初已不想再体会。

他第一眼瞧见余逸飞,就觉得对方跟自己曾经养的那条大狗很像。

圆溜溜的狗狗眼,一双尖锐的虎牙。黏人、爱笑,每天傻呵呵直乐。

一开始,他仅仅是觉得跟对方待在一块儿很愉快。

既能排解无聊,又能让他开心。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种对于宠物的喜欢逐渐转变为了占有欲。

是分化成Omega的缘故?又或许是在对方身上看见了自己所欠缺的一切?

单纯直率,在对方眼中似乎瞧不见半点儿阴霾。如同太阳一般的人物。

他想要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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