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15 晋江/独家发表(3/5)

半夜里假如做噩梦了,惶惶然惊醒的时候,发现身边还有个人……这种种感觉,其实都挺好的。

很快,俩人都习惯和适应了这种“同床共枕”的生活。

现在,欧宇辰一走好几天,就得考虑这几天夙夜要怎么办。

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去成/人/情/趣用品商店买了副手铐。

夙夜一眼就瞧出来这东西是干嘛用的,本来就木然的脸孔,都快僵硬成花岗岩了。

除了无语,还是无语。

欧宇辰可不管他愿不愿意,当天夜里就试用上——夙夜试图反抗,被他以武力强行镇/压了。

粉红色的长毛绒,衬着夙夜白皙得近乎透明的手腕,效果竟然出奇的好,相当养眼。

夙夜的皮肤,当然不能用肤如凝脂来形容,但是他白啊,虽然是苍白的白、惨白的白。

不过好歹是白皙的,不是有句老话儿吗?“一白遮百丑”。

而且他毛孔很细,汗毛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到。

雪白的皮肤,裹着一圈粉红色绒毛,颇有点白雪映红梅的味道。

于是,这一试用,俩人都表示很满意,虽然满意的着眼点不同。

比起实用性,欧宇辰更喜欢它的可观赏性,实在是大大出乎他意料中的好。

当然啦,他并不在意夙夜好看不好看——又不是给自己选老婆,只要不是丑得天怒人怨,让人看着倒胃口就行。

不过,枕边人不但不丑,偶尔还有充当花瓶、美化环境的附赠功效,欧宇辰还是乐于见到的。

虽然这花瓶档次低了点,瞅着廉价了点,好歹比咸菜坛子强多了不是?

夙夜对这副手铐满意,则是因为和原来用的绳子相比,它禁锢的效果更好,还没有什么伤害值。

无聊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缓慢,所以才会有人说“度日如年”。

欧宇辰去LA三天了,这三天来,夙夜白天很无聊,晚上更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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