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3.15 晋江/独家发表(2/4)

刚才,邵壬提议让叶子辉开车送他回家,被他拒绝了。

他想走一走,沉淀下混乱的思绪。

离开前,他对邵壬说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认为,凶手是男性,年龄在二十二岁至三十五岁之间,身体强壮,衣着整齐。

家就住在本市市内。

他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做事谨慎、认真、勤勉。

熟悉犯罪现场调查的工作,大概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或者曾经从事跟法律有关的职业。”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凶手的左手手臂或许会有几道抓痕。”

邵壬诧异地问道:“能说说,你是怎么做出这些判断的吗?”

夙夜淡然解释:“奸/杀案的凶手为男性,这没什么可说的。

关于他年龄的判断,是因为凶手的虐尸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出他强烈的发泄和怨恨情绪。

拥有这种情绪的罪犯,一般年龄都不会太小,也不可能太大。

太小,犯案的时候不会这么冷静,犯案手法不会如此有条不紊,犯案现场也不可能打扫得如此干净利落。

这个凶手已经做了好几起案子,都是开放式的公共场合,却既没被人发现,也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

他的心里素质和行为能力可见一斑。”

邵壬思索着他的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夙夜又说,“如果年龄太大的话,他早就应该犯案了,不会等到现在。

因为这种偏执的、怨恨的情绪,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爆发的过程。

就像泰德·邦迪一样。

还有,参照被害者的年龄,我们也能推测出,凶手应该属于这个年龄区间。

他憎恨的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那么他理所当然的不会太小,也不应该太老。”

邵壬再次点了点头。

夙夜继续解释道,“第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从背后,用木棒袭击被害者,不需要耗费多少体力。

我留意到第二起案子中的被害者,是被勒死的,第三起案子中的被害者则是被掐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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