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绝望的罪犯(4/5)

“嗯,进门是个小过道,左边是卫生间,右边是衣柜,衣柜靠房间那头有个茶水台,刀就在台子上。我当时被蔡志辉一把推到了茶水台旁边,后来就没靠近过他们。”

舒悦描述得很清楚,那个房间和一般的酒店房间格局一样。

“你就一直站在那,拿着刀威吓他们,再没跟他们接触过?”

“嗯,我怕蔡志辉动手。我打不过他,拿刀其实只是想防着他打我。我真的没有杀他们。”

“但你丢进垃圾桶的纸巾上,有刘凌的血迹!”

舒悦的眉头皱的更深了:“我没把纸巾丢进垃圾桶,我当时根本就没注意哪有垃圾桶,擦完手以后那纸巾随手就扔了。血是刘凌脸上的,我抓伤她的脸,指尖上可能沾到了一点血。”

方婕记得,那天在庭上,钟宇明说看见舒悦出来时用纸巾擦手,但是没说看见舒悦把纸丢到垃圾桶里。后来公诉人说,是在垃圾桶里找到的纸巾。

方婕相信舒悦说的,当时舒悦在气头上,不一定会注意哪有垃圾桶。如果她随手扔掉了纸巾,那是谁把纸巾放到垃圾桶里的?服务员吗?

“你确定手上只沾了一点血?”那天在法庭看到的纸巾上,血迹确实不多,但绝对不只一点点。因为方婕坐在听审席最后一排,都清楚的看到了纸巾沾染上的红色血迹。

“我也觉得奇怪,当时我就是指尖上沾了点血,擦手的时候也没觉得有这么多血,怎么他们找到的纸巾都红了。”

“你确定?”方婕又问了一遍。

舒悦轻轻摇了下头:“我不知道,反正我觉得纸巾上不应该有那么多血。”

是啊,抓破脸指尖上能有多少血!方婕亲眼见过两个女人打架,也是抓破了脸,那手上不注意看,都看不到什么血。要有血迹的话,也就是指甲和指缝里有一点。

“你回家以后,那晚家里真的被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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