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1)

“他们俩真的不会喝酒。”曾乙凡淡淡地说,但是大家觉得空气突然不那么新鲜了,反而有些异味。寇强举起杯子,“来,兄弟,咱们大男人来干,人生豪迈,只不过是重头再来。”寇强最喜欢和别人称兄道弟的,哪怕这人才和他第一次见面,哪怕这人和他话不投机半句多,他也一句句兄弟长兄弟短的称呼,这是庄丁最不习惯他的地方。你总是碰到这样的人,稍微喝两口酒之后,就和你称兄道弟甚至要拜把子,拍胸抹脯信誓旦旦地说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之类的豪言壮语,唾沫星就能把你砸死,所以这寇强也每每在喝酒之后还喜欢为兄弟两肋插刀,总是说有什么事可以找他,可是真的等事情临了却象泥鳅一样,溜光溜滑,溜得比谁都快,且喜欢做满腔城府状,说谁还真的为旁人出头-----****啊!所以庄丁从来不喜欢跟人称兄道弟,也不随便跟人称兄道弟,认为既然要称呼人家“兄弟”什么的,就必然是志同道合然才成,而不是随便在一块喝喝酒吃吃饭就“兄弟”了,谁跟谁兄弟啊?!所以,庄丁听寇强称呼那胖子为“兄弟”的时候,他眯缝着看着寇强,这种假模假式让他突然有些头晕目眩,差点吐出来,他又看了看那胖子,更是厌恶之极。

“对,这位兄弟说得好啊,”简再民也举起杯子,“人生豪迈,只不过是重头再来-----来,”他拍了拍那胖子和曾乙凡的肩膀,“干,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好几个人跟着他一起把李白这篇脍炙人口的《将进酒》大声吟诵完毕才相互碰杯喝了下去,庄丁已经觉得难以下咽了,有时候一口酒就象一个固体异物一般卡在咽喉,上不去也下不来,好几次弄得他差点岔了气。

终于,庄丁弯下腰宣泄而出,吐自己满鞋都是。正当他吐得头昏脑胀的时,隐约听到两个人吵起来,接着是好几个人扭在了一块,其中一人把他一撞他一个屁股坐在了地上,差点坐在自己刚才吐的那一堆污秽上。他很快爬起来,模糊的意识之中凭着本能也加入了他们之间,但他只是想把他们分开,希望大家既然有缘聚到一块,那就高高兴兴地在一块吃喝玩乐,何必弄这么一出闹剧呢。他莫名其妙地挨了几拳,双眼直冒金花,脑袋里嗡地一下如一群苍蝇飞散,他隐约听到整个世界似乎飘到他背后很远的地方去了,渐行渐远,他自己也慢慢飘悠到太空,深邃的宇宙在他眼前成了一个巨大的黑洞,他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太空垃圾,漫无目的地飘荡着,随时都要被吸纳进去,再也不能出来。

梦里不知身是客。恍惚醒来,万紫千红正在外面的夏夜喜雨里渐次零落,昔人孟夫子,喟然枉叹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夜色沱印开来,弥漫在房间。夜阑卧听风吹雨,就这样失眠,听着时间随着窗外的雨滴滴答作响,搓了搓脸,才觉眼角竟有些泪渍,多少次梦里悄然饮泣,却无法回想起到底梦见了什么。

流水不复,年华落地,沧桑已在心头越。I'1one1y-----我不孤单但很孤独,红尘万丈,夜晚成了荒凉的山冈,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南国有佳木,在街道边盲目生长。庄丁欠身朝床头柜上摸去,抓住杯子仰脖就灌,里面是早已晾在里面的白开水,撒哈拉大沙漠在他的喉咙里瞬时化为一处清凉的绿洲。他半天也想不起头天晚上后来生的事,直觉得头痛。我要从南走到北,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人都看见我,却不知道我是谁。一副臭皮囊,二十七年时光之下,自己反倒极了一条巴儿狗,咧长了舌头,粗声喘气,却依然感到窒息。

不知道自己-----既有何求,又有何忧。岁月在墙上脱落,蜘蛛在一角退而结网。二十七岁的手脚瘫软,二十七岁的五官厌倦,二十七岁的头疯长、胡须散乱,今夜庄丁-----仍然无法拒绝二十七岁,大地的心脏在敲打着他的心胸,年轮依然在树木里一圈一圈增长,在蛛网里纵横交错。

人群之中,你成了孤独的一个;即使拥有红袖添香红颜在侧,也难免成为孤星一座。眼看着外面逐渐变成了黎明前的曙光,庄丁重新趴下打算再睡一觉,手往旁边一伸,竟然有人。他吃了一惊,重新环顾这个房间,原来并不是在自己的宿舍,好象、好象是在一间旅馆里。他隐约记起来了,头天晚上曾乙凡和张飞虎他们闹得不可开交,他夹在中间无缘无故地挨了几下王八拳被打趴在地上,他爬起来后,突然尖叫了一声,双方都被他吓了一跳,停下手了惊异地看着他,就在他们还在震惊之际,他跑到不远的公路边上挡了一个出租车搭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