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3)

陆花月生怕自己马上就被送官,连忙带着哭腔回道,“不、不认识。”

陆家早年有钱,也曾有过送她去私塾读书的念头,但她实在不喜欢那种之乎者也的氛围,才去念了两天就撒泼打滚再也不去了,所以她确实不识字。

伍月得到这个回答后满意的点点头,使了个眼色让荷花去拿红泥,然后蹲下来,将手里的纸张铺在地上,严肃地说道:

“不想被送官的话,就把这个签了。”

“这……这是什么?”陆花月跪坐在地上,迟疑的看着面前的纸。

恰好荷花已经麻利的将红泥拿了过来,伍月接过来,一本正经的回道:“秦君的卖身契,签下来你们就能走了。”

这话一出,秦君和陆花月脸色同时变了。

一个是惊,一个是喜。

大元国男子地位低下,买卖儿郎实在太正常不过,父母可以随意打骂买卖儿子,甚至做主签下他们的卖身契。

所以,陆花月确实有权替秦君签卖身契!

秦君自从随父亲住到陆家,户籍也随之更改。按理来说他该叫陆君的,但姐姐不愿意改姓,也不许他改姓,因此和陆花月产生过不少冲突。

所以陆花月才越来越看不惯他们姐弟二人。

可就算他们再不愿意,有些事也不是他们能决定的。

陆花月算盘打得很精。

秦君是个男儿没什么价值,但秦无双好歹是个女儿,再怎么着也是个劳力。

只要将户籍改了,那死丫头就得喊她娘,哪怕再怎么看不惯她,以后她老了也还得花钱伺候她终老!两姐弟的户籍,最终还是被她强硬的改了。

秦君不可置信的望着伍月,看着这个言笑晏晏的女子,一瞬间通体发寒,如坠冰窟。

他以为伍月是诚心想要求娶,提出的条件确实有些难度,可也不过是多花费些时间罢了。

却没想到这才不过是三天时间,她就不耐烦了!

也是。

直接让略过他让母亲做主,他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签了活契的小厮相当于是一个长工,可死契一签,那便生死都是伍府的人。

就怕姐姐来了,也一切都晚了……

秦君气的发抖,想要冲上前阻拦,却被荷花笑吟吟地伸手拦住,然后悄悄递来一样东西。

这是……上次签下的活契契书?

荷花背对着秦父二人,压低声音说道:“公子莫慌,地上的文书是帮您另立户籍用的。”

邢小谷给的这封文书相当于是父母方主动与子女断绝关系,所以要父母二人都签字。两封文书,一张是秦君的,另一张是他姐姐的。

可这陆花月明显就不是个好打发的,要是知道她在为秦君出头,说不定会狮子大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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