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四章 吃绝户(2/5)

苏绮开着她的那辆宝马在前面带路,拐了几个弯,一路开到了一座大别墅前面停下。

那一栋别墅比丁芸娘家的还要大,大得有点丧心病狂的样子。

这是苏毅十六年前盖的,那时候他在村里又是修路又是盖学校,还使用了一点别的手段,获批了一块大的宅基地,花了上百万盖了这么一栋别墅。

十六年前的上百万,那可是相当的值钱,远远的看过去就很气派。

按照现在的政策,是不可能拥有那么大一块宅基地的,但十几年前盖的房子,人家还取得了合法的手续,现在要拆也不可能,只能让它继续存在着。

以前苏毅的父母住在那里,他父母死后,住在那里的是苏毅的弟弟。

苏毅对家乡的亲戚还是挺不错的,但是有一点,集团里面没有那些亲戚的位置,哪怕是一个普通职员的位置都没有。

天元集团创立之初,有一些亲戚在公司里任职,后面盘子越做越大,他们的存在阻碍了公司的发展,就渐渐的劝退了。

苏毅帮他弟弟在县城盖了一座电器城,到现在还是那个县里面最大的电器城,他弟弟就靠着收租过日子,还混了一个代表的位置,在这一片地方,别人见了他都要尊称一声苏二爷,私底下就叫苏老二。

算不上多有钱,但也跟穷扯不上关系。

苏绮跟这些亲戚没有太多的联系,她父母离婚的时候,她跟着的是她妈,关系自然就淡了下来。

这十几年里,苏家对她妈都比较厌恶,连带着对她也比较冷淡。

在讨苏家人欢心方面,苏绮她妈跟丁芸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她妈仗着原配出身,对苏家人颇有一些看不起,还没离婚的时候关系就不怎么好,老是觉得那就是一群蹭她家钱的穷亲戚,苏家人当然也不怎么乐意见她。

没离婚之前尚且如此,更不用说离婚之后了。

而丁芸一个改嫁过来的女人,着意的讨苏毅欢心,对苏家人也是尽可能的尊重,把自己的身段放得很低,还给苏毅生了一个儿子。

这样一对比起来,他们对丁芸和她儿子自然要比对苏绮要好。

只是谁也没想到去年会发生那样的变故,他们苏家的天一下子就变了。

苏毅死了,他弟弟苏老二其实是想分一点好处的。

那么多的资产,他觉得他这个做弟弟的怎么也应该分上几十个亿。

但是,被丁芸一句丧事期间不想谈遗产分割的问题给堵了回去。

办完丧事之后,苏老二又跟丁芸提过这件事情,丁芸的回复是那么多遗产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分,会让法院来判决,法院怎么说,就这么分配,她不会有任何的怨言。

这就让苏老二没招了。

从法律上来讲,人家老婆在,亲生女儿也在,他这个做弟弟的根本就没有继承的资格。

要耍横吧,丁芸娘家的一大堆人都在村里,也耍不起这个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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