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4猫咪送信物(2/2)

两人闲聊着,不知不觉进了院子。金公子直接把卫桀背进里屋,放到床上,还抬手想帮卫桀揉腰,被卫桀躲开,笑着说:“不必了,我拍痒。”

金公子略有遗憾地点了点头。

之后,大约两息,金公子就那么认认真真地望着卫桀没说话,卫桀被他看得有些不自然,扭头假装咳嗽,问:“怎么了?”

“家里来信,催我回去。明日我便要离开了。”

金公子语气平静,心中却全是不舍。

他道:“你救了我一命,我尚未报恩,明日一别又不知何时才能相见。这块玉佩全当是信物,只待他日你若想寻我,拿着这块玉佩去京都燕济堂,那里的金掌柜会为你带路。”他见卫桀要推辞,忙将那块玉放进了他掌心,又推着他的手指让他攥紧。

卫桀不好再推辞了,可又不好白收人家东西,他想了一会儿,抬手薅下来一根头发,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可别小看这根头发,这是我郑重的承诺:今日收你玉佩没准备回礼,全且拿这头发当抵押,等我亲手做一个好的礼物,再把头发赎回来。你同意吗?”

金公子攥紧掌心,点了点头。他显得有些莫名其妙的兴奋,卫桀不认为是他收到头发高兴的,只当跟他莫名其妙生气一样,全部归结为他那古怪的性格。

那是因为,卫桀才穿来,根本没想到头发于古代人的意义,他只记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了’却忘了还有‘愿为连理枝结发为夫妻’一说。

反正对目前的卫桀来说,金公子的心那是海底的针,他是猜不透,也就放任自流了。

卫桀揉着腰睡觉的间隙,金公子已将‘减肥操’的图画好了。他不但画了图,还详细地写了吐纳之法,以及每天喝药的时间变化,事无巨细,能看出极其用心。等卫桀醒来的时候,枕边就整整齐齐放着厚厚一沓纸,卫桀坐在床上,一张张认真看完后,便放进了枕边的红漆木匣子里,那匣子原本是放银票的。

盖上匣子,卫桀在盖子上轻轻拍了下,笑着说:“美貌也是财富,我可得把你收好了!”

金公子明天就要走了,卫桀想着虽然那人总说自己是他的救命恩人,但其实自己只是把他捡回来了而已。他真正的救命恩人应该算是许大夫。当然自己的救命恩人也是许大夫,那就不啰嗦了,为了欢送金公子,感谢许大夫,今晚就开个烧烤爬梯芭比Q,也不知道古代人会不会做烧烤。为此,卫桀特地跑了趟厨房,拉着厨子如此这般地吩咐一番,末了道:“……鹅肝一定要有!”

白丝跟在他身旁,忍了好久最终还是没忍住,劝道:“少爷,暴饮暴食不好,你的减肥会前功尽弃的!”

“我说了是我自己吃吗?”

卫桀微微一笑,问白丝:“你觉得金公子家世如何?”

白丝的第一反应不是问题的答案,而是今天的八卦,他忙问:“您真看上金公子拉?”

“什么?”卫桀不解地皱起眉,“看上谁?”

“金公子啊,大家都说您能这么快找到第二春,特别值得庆祝。所以咱们晚上搞那个什么Q,就是为了庆祝这事吗?”白丝期待极了,眨巴着大眼望着卫桀。

“停停停停!”

然而,卫桀却像是被吓到了,连脸色都变了,急急地追问:“这是谁造得谣?”

“啊?造谣?”白丝挠挠头,极为不理解地说:“可是,你们不是都已经有了肌肤之亲吗?他还背着你把你送回来,都这样了,还用得着造谣,吗?”

卫桀:……

大意了,就算是穿书,好歹也是古代!更大意的是,他忘了这是在大夏朝,这可是一个允许光明正大搞基且正大光明结婚的朝代啊——呵呵,所以就算是两个男人也不可以掉以轻心,更何况他还是拥有神秘第三方性别的哥儿!要注意的事情只会更多……

卫桀瞬间就头大了。

但他还是又叮嘱了白丝一遍:“你出去和其他人说,这种谣言立刻停止传播。我和金公子清清白白,可别诬蔑了我的清誉,将来再误了我真正的良缘!”

白丝不可置信地捂住嘴,连连点头,转身飞快地跑出去传话了。

卫桀盯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再想想金公子的俊脸,又叹了口气,最后他小声对自己说:“还是当兄弟安全……”

晚上,卫桀请来许大夫和金公子,在自家庄子的大草坪上开了一场芭比Q烧烤盛会。卫桀放话,但凡卫家庄上的人有一口算一口,都可以来参加这个年中盛会。

这天晚上,大草坪上欢声笑语,各位管事拉家带口来蹭饭,小孩子们手里拿着从来没吃过的烤羊肉串在草地上疯跑嬉戏。

卫桀、卫季、金公子还有许大夫单独坐一桌,就在大草坪中的葡萄架下,喝着小酒,吃着烤肉。穿书以来,人生第一次如此惬意,卫桀真恨不得时间就此停止——

可他才这么想,天公就像是要警示他似得,轰隆隆打起了雷。风起云层涌,雷为雨先锋。这怕是要下雨了呀!室外的烧烤无法进行,卫桀便叫人把东西搬进屋里,只可惜屋里到底地方小了点儿,这么一大家子人是坐不下的,只能临时散了,只留下卫桀他们那一桌,回屋继续喝……

这个时候卫桀就想起前些天在红鲤村弄得那几顶帐篷的好处来。要是这会儿有那种刷了桐油的帐篷,就算下雨,只要把帐篷支起来,他们照样可以在里面烧烤,毕竟那帐篷真是很宽敞!

看来,作为穿越者就是不能偷懒,他明天就派人去请阿惠和她的小相公来一趟,请他们给自己家的家仆们做个榨油刷油的培训,等家人们学会了,做个防水帐篷还不简单吗?

诶?等等——卫桀扭头问卫季:“哥,现如今流行的雨具是什么?”

外面的雨水已哗啦啦落下,卫季因此并没觉得这问题有些奇怪,而是回忆了一下说:“云间人依旧好用油纸伞,毕竟咱们云间人都爱美嘛!”

许大夫捋着胡须道:“京城不比云间,人都分着三六九等,这每一等人里常用的雨具也不同。远得不说,就说这南城区,因有个皇家猎场,占地甚广,四外除了寺庙神观再没什么正经街道,这里住着的人也多是老实巴交的农家汉,日子都得凑合过,下雨了也不过是手边有什么趁手的东西扯过来顶头上就往家跑,能正经用得上蓑衣斗笠的人家,那日子定然也有余粮了。

往里说,南城西北是神武区,东北是尚文区,这两个区里一边住得将军勋贵多,令一边则是文人扎堆。你进京也有三年了,下雨时街上的人用什么,想必也清楚,就不用老夫——”

“不!”卫桀按住许大夫准备端茶的手,可怜巴巴地说:“我之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您老还是继续说吧!”

“呃,也好。”许大夫就是想喝口茶,还被卫桀按了爪儿,但见卫桀这副求知若渴的样子,到也被激出好为人师的一面。他喝口茶水,继续道:“武将骑马用油衣,文人雅致抬纸伞……”

之后,许大夫又说了一些京城里的风俗,卫桀认真听完,心里有些感慨,原来大夏朝的油衣就是雨衣,难得他穿成了布行的小老板,又知道了桐油的用法,本想着自己制造一批雨衣,紧紧抓着夏天的尾巴挣一笔钱呢,哪想到人家这边早就有雨衣了。

不新鲜了,烂大街了,不符合他时尚达人的定位。算了,再想想别的吧。

卫桀突然间愁眉苦脸的,到引得其余几人都不约而同看向他。

到底还是金公子聪明,略想了想,便猜到卫桀的心事,因而便道:“恩公若是想做这雨具的买卖,我到有一计。”

“啊?”卫桀的双眼立刻亮了,两只小灯泡一样儿盯着金公子,催他:“你快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