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九章 签字莫悔!(3/5)

被怼的刘明,之前卖野山菌,也被刘耀祖退过货。对此,他也觉得这个小辈,不给他这个长辈面子。问题是,他从未想过,这种事他其实损害的,是别人的面子跟信誉。

“不入股就不入股!那我要求分钱!属于我家的,那就是我的!”

“好!这话说的有理,铁叔,我就越权一回,你把属于明大伯家的钱,全部发给他。阿成,你去我书房,把我准备的协议打印一些拿过来,签完字就能领钱。

放心,那份协议没什么陷阱,只是一则声明,那就是自愿放弃入股旅游公司的权利。往后村里办旅游,真的能赚钱。那入股的人分钱,你家也别眼红就行。

当然,要是旅游公司办不起来,或者说办起来后亏本,那入股的村民,也要认赌服输。做生意,那有稳赚不赔的呢?想入股或想领钱,全凭自愿,签字莫悔!”

伴随刘耀祖一锤定音,刘忠也适时道:“成!就按阿祖说的办,我们村委会支持!”

其余几位村干,也清楚这种事,想做到所有人齐心,几乎没什么可能。一边是看的见摸的着的现金,一边却是计划中的美好愿景,有人不相信,其实也很正常。

但对这些村干而言,之前他们帮忙接待游客,已经得到过好处。只要这件事,刘耀祖愿意努力帮忙,那么旅游景区赚钱,想必也是早晚的事。

不说多,一个冬季只要接待几千名游客,对整个靠山屯而言,这些游客吃的喝的花的钱,最后刨去投资成本,相信也能赚不少。分到村民手里,应该不比现在分的钱少。

重要的是,现在分钱是一锤子买卖,投资入股的村民,却能持续享受收益。有人短视想先拿好处,那他们也不阻拦。只是将来后悔,再想入股的话,就没这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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