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另有其人(十五)(1/5)

正文第三章另有其人(十五)

李倩死亡之后,刘志刚再没有回到自己在星光小区的那套租住房,而是回去和肖瑜住到一起,恢复了夫妻状态。但是,刘志刚仍然时常以加班的名义,住到自己公司的办公室,夜不归宿。

会议结束后,刀俊和文涛就去落实刘志刚的行踪,发现这天晚上他就没有回家,而是住在了办公室。

为了贯彻陈海不打草惊蛇,尽量秘密进行工作的原则,刀俊和文涛没敢去刘志刚的办公室,也没敢将刘志刚喊到公安局。

他们商量一番,忍痛花四百元在距刘志刚公司较远的四星级酒店“豪来登”开了四个小时的钟点房。

之所以这样选择,不去饭店、水吧、酒吧之类休闲娱乐场所,首先,因为他们是一大早,当刘志刚在早餐店吃粥时非常突然地把他截住的,这些店铺还没营业。而且这些地方太过于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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