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另有其人(十八)(1/4)

正文第三章另有其人(十八)

一出审讯室,电话就有了信号,滴滴嘟嘟响个不停。其中有一条短信是赵凯发来的,内容是:“陈队,幽兰的身份已经落实。幽兰,真名叫陈丽兰,41岁,电话138xxxxxxxx,家住楚苑小区3幢3单元301室,是个体户,开着家小酒吧,名字就叫‘幽兰’酒吧。”

陈海就赶忙打电话过去落实,“赵凯,幽兰是什么情况?”

“陈队,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幽兰就是陈丽兰,具体情况我已经发信息给你了。”

“她丈夫是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她应该只是刘志刚的蓝颜知己、虽然加有李倩的微信,但两人联系并不频繁,算不上熟人。而她和肖瑜,完全没有来往历史,两人不可能认识。”

“哦,陈队,还有幽兰酒吧在刘志刚他们星光小区背后星光街的106号。”

赵凯办事非常仔细,面面俱到,陈海听了他介绍的情况居然没有什么需要再问的了,非常满意地挂了电话。再看看时间还早,就决定去会会陈丽兰。

陈海打了两次赵凯短信里提供的电话号码,但是两次也没有人接听。想着,等打了第三次再没有人接,就去问问赵凯是不是把电话号码搞错了。

没想到,第三次电话彩铃才响了一声,就有人接了电话。只是话里话外的口音都是浓浓地睡意,像在说梦话。

“你好,我是公安局刑侦队的,找你了解点事,你现在在哪里?”因为对丁胜坤的审讯,陈海觉得事情就是那样,没有必要再顾虑什么,就首先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以图加快事情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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