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7章 公元185年(2/3)

『直被诏,怅然曰:“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

『辞疾,不听。行至孟津,上书极陈当世之失,即吞药自杀。书奏,帝为暂绝修宫钱。』

这段文言文其实非常拗口,但具体的意思也非常简单。

中平二年(185)二月,京师洛阳发生火灾,南宫被毁。

宦官中常侍张让、赵忠等劝灵帝税田亩以修宫室、铸铜人。

于是灵帝诏令天下,除正常租赋之外,亩税十钱助修宫室。

又诏发州郡材木文石,运送京师,宦官从中为奸,刺吏、太守复增私调,百姓怨恨。

此外又规定,刺史、太守及茂才、孝廉迁除,皆要交纳助军修宫钱,除授大郡者要交纳钱二、三千万。

新官上任前,皆须先去西园讲定钱数。

届时交请,或有无法交齐而自杀者。

故新官到任,必竞为搜刮百姓,聚敛财富以为补偿,百姓因此而怨声四起。

其实周文文看到这里,他立刻就联想到明末崇祯即位后所发生的一系列糟糕事,人交钱当官,而新官到任,必搜刮百姓,导致百姓无法应对旱灾,无法交税不得不起义。

而有趣的是,灵帝和崇祯都很依靠宦官(太监),唐末和清末也都是宦官作乱进一步引发“灾难”。

但如果问周文文,在这段文言文里面,对他最有用的是什么,周文文会觉得是“乐安太守陆康。”

“难道说会是陆氏?”

周文文灵机一动,他想到了那个被孙氏三代折磨至死的陆逊陆氏大家族,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周文文还从《后汉书》,找到了关于陆康、陆氏的记载。

祖父陆续,事迹载于《后汉书·独行列传》,父亲陆褒,“有志操”,朝廷多次征召为官都不就。

兄陆纡,陆逊祖父,东汉城门校尉,敏淑有思学,长子陆儁,陆康死后朝廷追念功绩加封为郎中。

幼子陆绩,有“怀橘陆郎”之典,后东吴官至郁林太守。

孙子陆宏,陆绩长子,官至会稽南部都尉,陆绩次子陆睿,官至长水校尉,陆绩之女陆郁生,生于郁林郡,所以取名郁生。

陆儁之子陆尚,因陆康平定庐江之功被封为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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