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3)

我好想他啊。

我跟邹姐说过,我要努力挣好多好多钱,然后有一天把钱都堆到他面前,问问他这么多钱够不够换他陪我一个月。

我忘了邹姐当时说什么了,但是我现在是真的有这个想法。

他很喜欢我的时候,有一次跟他生气,他哄我。

然后他忽然感慨:“我好像你的舔狗啊小陈。”

“为什么这么觉得?”

他没说为什么,只是问我:“喜欢我这只小添狗吗?”

“你知道舔狗应该是什么样的吗?”

他略略略的一方,我实在是找不到别的形容词,就是很想小狗舔舌头的声音。

我失笑:“哪儿学的这些乱七糟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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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最后分手那次,我很想去找他,我舍友们差点就没把舔狗这两个字刻在我脑门上:“别当舔狗。你想想他是怎么对你的。”

我没有说,但是我想,可是我也很过分的对过他啊。

其实我觉得算不上舔狗,人为了自己喜欢的人热爱的东西欢喜的事情狼狈一点好像也没什么吧。

夏来是我为了写小说给他取得名字,他本名是姓刘。

小陈和小刘到底是分开了。

你们说,以后他看到崽崽这两个字会不会想起我啊。

和他在他们学院的居民楼前面的楼梯处接过吻,我面对着他坐在他腿上,正好能看见对面居民楼里亮起的白炽灯。

会不会正巧就有哪对叔叔阿姨,像是看谁家偷尝禁果的小朋友一样看过我们两个隐晦的长吻,然后随即告诉自己还在上中学的孩子:“要是敢早恋就把你腿打断。”

其实写完《她与南墙》这本,我还蛮失落的,一点都没有想象中写爽文的开心。

因为我知道,非常大的可能,我几乎是很难成为书里写的多金女主陈清嘉,在功成名就之后回去找初恋,成就一段佳话。

小说是小说,人生是人生。

我可能真的不会再见到夏来了。

夏来在河南长大,一直到高中去了株洲,现在他父母也定居在那。

等我本科毕业工作挣钱了,我一定会去一趟株洲的。

最后一次见他,是我考四级的前一天晚上。

在他们学院前面的一个公园里,我那天在他们校门口坐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终于等到了他十点半从自习室回来。

他走的好快,根本就没注意到旁人。

我冲上去拽住他的袖子,他因为走的太快忽然被人拽住还懵了一下,才回头发现我。

“陪我一会吧,”我说。

我考四级那天,几乎是两天没吃东西,也两天没睡过觉去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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