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八章 :杨继盛炮轰海刚峰(3/4)

为什么会出现无罪、减刑这种情况。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出门喝酒,一个醉汉拿着刀要杀你或者杀害你的家人,你通过反抗杀了他,法律自然不会认定你有罪,因为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力,任何人不可以剥夺,保护好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都属于自卫。

而复仇也很好理解,有个人杀了你的父母或者妻儿,你当时不在家人身边或者年幼无力反抗,只能在几年后寻凶报仇,这种虽然属于私刑但属于复仇的范畴,那么是可以减刑的,这种就是为了保护和保存我们的血性。

可是关于复仇的法律在宋代被废止了,至于为什么废止,哪些人有废止的权力,又为什么要废止,我看大家心知肚明。

没法说也不能写成字,但是后果很清晰,那就是拥有近一万万人口的赵宋全是羊,老百姓没血性,当兵的也没血性。

至于当官的,除了会欺负老百姓还会什么?

他们面对百姓穷凶极恶,面对异族就只会献妻献女,靖康之耻,更是我国家千古奇耻!

最后北宋亡于女真,南宋亡于蒙古,两个国家都是亡于侵略,那么多人口子民,别说拿刀拿枪,就算拿木棍拿锄头,怎么会被几十万的女真人、蒙古人所亡国,所奴役?难道那时候的女真人、蒙古人有火炮和火枪吗。

是因为老百姓习惯了受欺负、习惯了不反抗,习惯了等死,等什么时候这种法律压到所有人都没了血性,也就基本满足那些权贵们操控法律的私欲了,可也离着被欺压、被侵略越来越近了。”

说到最后,杨继盛的语气已是越来越重,丝毫没有察觉海瑞的神情面色已经十分严肃。

“作为拥有裁定权、审判权的司法院,有法必依是对的,可总该去想想、去反思,难道法律就一定是对的吗?那如果有一天,法律规定杀人是对的,是不是也来一个有法必依,任由随意杀人?

当然不会,因为我们都知道杀人肯定是不对的,他违背了所有人最原始朴素的情感,就永远不可能出现这条法律。

这里还有很多案子,我以及我们都察院都认为司法院的裁定是不合适的,是有违情感的,这里拿出来说,也并非想要追究或者议论海院卿是否有过错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作为司法院卿,海院卿应该去了解和改变,同时对我们的大明律进行适应国家发展的变革,总不能一部洪武朝的大明律守到今天,再往后守五百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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