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幸运(2/4)

郭巧珍很喜欢唱歌,刚到夜总会那会,她兴奋了好几天,每天晚上她陪的客人,都会热情的夸赞她的歌声甜美,然后给她敬酒。

过了一段时间,郭巧珍才明白,夜总会里比她唱得好的女孩子太多了。客人根本不是真心觉得她唱得好,那些客人只是不断的在找理由灌她酒,把她灌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就开始对她动手动脚。

每天上班之前,夜总会的领班和经理都会反复交代,一定要小心服务,如果客人有什么不规矩的地方,也不可以表现出来,要学会随机应变。可郭巧珍总学不会随机应变,常常会跟客人发生矛盾,她的业绩就总是很难提高。

但郭巧珍也没办法,工作太难找,不干的话,没有收入,在城里连住的地方都成问题。现在的收入,至少比以前在女人街当售货员要高得多。

高中毕业以后,郭巧珍在家帮着哥哥做了两年农活,村里就开始有人上门提亲了。她吃不了苦,也不想那么早嫁人,就只身到城里打工。

省城的生活,并不像表上面看起来那么美好。没有文凭和工作经历的郭巧珍,在林城从来就没有找到过能让自己满意的工作。不是应聘到鞋店卖鞋,就是到女装店卖服装。在林城这两年,她也没有遇到自己心仪的男人,那种有能力有条件的男人。

十多天前,夜总会来了一个男人,带着一副精致的黑框眼镜,留着漂亮的络腮胡,一头略微卷曲的头发,使他看起来非常具有艺术家的气质。

男人姓方,很文雅。在包房里从头到尾都没有碰过郭巧珍一指头。方先生在神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作,他说郭巧珍的歌唱得很好,嗓音独特,在夜总会这种地方,天份被埋没了。

方先生所在的公司,正在筹拍一部大型风光歌舞剧,公司急需招收一批能歌善舞的年轻人,而郭巧珍正好符合他们的条件。方先生给了郭巧珍一张名片,他名片上的头衔是副导演,名字叫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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