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字卷 斜阳草树 第六十一节 试金石(2/4)

冯紫英在永平府的表现就足以说明,蒙古人入侵十年难遇一回,但是一旦遇上且边军难以护卫周全,就要看本地军户募集起来的民壮民军来搏一把了。

顺天府也不例外,当然顺天府边军力量强大,清军的任务主要是为边军和卫军提供足够兵员,确保随时能补充到位。

专门工作另外一项就是督捕。

所谓督捕就是负责治安的意思,包括分管整个顺天府的各处巡检司,查缉捕盗,整肃治安,但却并不负责审判事宜,那是推官的职权范围,但在查处审理刑事案件上,府丞和通判依然有许多权责重叠之处。

这两项工作乃是府丞(同知)最重要工作,当然还包括诸如马政、河防江防海防等事务,也需要府丞直接管辖兵房和刑房两房事务。

而作为治中,主要职责是粮储、薪炭、水利等事务,相较于府丞,治中的工作更为具体,不但和五通判来往更为密切,而且还要负责管辖六房中的户房、工房事务。

相比之下,通判和推官更像是部门实权长官一般,像顺天府五通判,主要负责的事务也包括赋役、课税、屯田、水利、盐务、工矿、商贸,其实很大程度就和治中所管辖的事务有重叠,那么作为品轶更高,权势更重的治中,自然而然就应当对通判们有领导指导和纠正的权力,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却还是要看具体情形。

毕竟通判和推官与府丞、治中一样,都是佐贰官,从本质上来说,都是直接对府尹负责,并不对府丞和治中负责,府丞和治中更像是分管领导,而非有决定权主宰权的直接领导。

也就是说府丞和治中实际上都类似于府尹的副手,府丞地位更高,权力更大,而且具备在府尹不在时署理衙门一切事务的资格,而治中更像是一个单纯的协助府尹的事务性助手。

回到自己公廨中,冯紫英就让汪文言把刑房司吏叫来。

刑房司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虽然他只是一个连官都不是的吏员,但其长期在刑房中经营,许多人甚至是世代累积,子承父业,像顺天府的刑房司吏李文正的叔父之前就是大兴县的刑房司吏,后来李文正在其叔父病故后接任了大兴县刑房司吏,因为表现突出,才又被调到了顺天府刑房担任司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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