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字卷 斜阳草树 第六十一节 试金石(3/4)

作为刑房中吏员之首,司吏可谓对整个顺天府的刑、狱事务了如指掌,甚至不必另外一个刑狱事务的大佬——司狱司司狱逊色多少,虽然人家是官,他却只是一个吏。

司狱司司狱只能局限于到案的案犯管辖,但刑房却能延伸到外,而且吏员比起官员来行事更为灵活方便,接触外界更宽泛,往往都和地头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就像这位李文正,在大兴县当刑房司吏时就和倪二有着瓜葛,只不过李文正到顺天府当刑房司吏时,那就是倪二这些人需要攀附的粗腿了,一直到倪二攀上了冯紫英这条超级粗腿,才算是和李文正重新具备了对话资格,而现在冯紫英出任顺天府丞,那李文正和倪二基本上就算是一条战壕的盟军了。

“先前吴大人议事时,向宋大人提及了通州苏大强一案,要求宋大人尽快重新审理以平息事态,我看宋大人脸色很难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今日议事,重点事项不多,主要就集中在这一桩事儿上。

照理说寻常刑民案事件,县里便能定案,超过刑杖一百一百的须报府衙,而徒刑流刑均须由府衙复审,同时报刑部复核,但是涉及到命案,最为复杂,如果是情况明晰简单的,县衙初审,移交到府衙审理,而府衙这边一般说来是由刑房复查,推官复核,最后要由府尹主审,最后报刑部乃至三法司会审,皇上勾签。

当然要报到三法司会审,就不仅仅是寻常命案了,那一般都是影响力巨大的大案要案,而寻常命案,一般说来也就到刑部就算是终结,皇上勾签不过是一个等时间走程序的流程罢了。

而较为复杂和重大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府州县都要到场,根据情况来决定是否是府衙直接接手,这一般说来是由府丞(同知)和州县的知州知县会商决定。

李文正个头不高,面目黝黑精干,八字须加上薄唇,一看就像是那种在衙门里身经百战的角色,双目有神,额际还有一块浅浅疤痕,据说是被案犯报复袭击所致。

“回大人,此事说来话长,虽说此案不至于提交三法司会审,但是却也在刑部那边打了两道回票了,还是给发还给咱们府里来重审,那通州县衙现在是半点不肯接手,只说是交由府里直接查办,他们协助,……”

冯紫英有些好奇,“此案很复杂,很棘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